“北京这样做是比较聪明的做法。之前博弈的结果是补偿价往往高于评估价,与其这样,还不如按市价补偿提高补偿额。”杨xx说。
被拆迁者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成为所有拆迁纠纷的主要问题。
根据北京之前的估价方式,房屋价值是被严重低估的。但从2001年至今,法院的裁决依据依然沿用该标准。
早在2001年国务院颁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迁补偿金额,“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2004年就开始生效的建设部文件《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也明确规定拆迁评估价格应为“房地产市场价格”,并要求各市、县政府部门,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北京一直以来都没有依此制定细则和执行。
北京cc律师事务所律师,拆迁法专家王zz表示,北京是全国最后一批实行市场评估价进行拆迁的城市。
“中国最大的开发商都在北京,这里是开发商利益最强大的城市;对拆迁补偿的研究也是最深的,无非是缺少影响政策的渠道。”王zz说。
多位律师表示,现在普通民众的维权意识在提高。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拆迁诉讼增多的原因。
王zz表示,新规定只是针对国有土地,并没有区分因公共利益或非公共利益导致的拆迁。“政府过多介入到非公共利益的拆迁中,非公共利益的拆迁是市场行为,市场行为是不需要政府定价的。”
在北京,在房地产开发等商业行为的拆迁中,法院的裁决依据依然以远低于市场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这种方式显然只对开发商有利。
“2001年以前,北京的拆迁政策是全国最好的。”王zz说。北京早期的拆迁,主要目的是改造危房,直接受益人是被拆迁户。回迁率高,部分被拆迁户被安置在离旧城较近的地段。
近10年来,房地产业兴起,政府拆迁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商业拆迁开始,住房保障体系缺失,货币补偿成为主流的补偿方式,拆迁的外部矛盾显现。
作为试点的西长安街拆迁工程,目前无法确认签订拆迁合同的住户有多少,但北京市西城区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孟庆利很自信地表示,“你可以到现场去看。”
估价只是拆迁问题的一个方面,市价评估,并不能解决拆迁的所有矛盾,但对于北京来说,已是往前跨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