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李xx介绍,随着城市发展进程不断加速,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特别是主城区,房屋建设正逐步从多层向高层过渡,土地利用集约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引导拆迁户改变多层安置房的选择习惯,转而选择高层安置显得尤为重要。”
李xx说,从城市建设的角度来讲,高层建筑对提高城市生活品位和城市形象都有好处;从群众生活质量角度而言,高层较多的楼盘环境比多层楼盘相对要好,而且电梯入户让老年人消除了爬楼的烦恼。此外,高层安置房大多建设在拆迁项目附近,免去了拆迁户因为搬家重新适应生活环境的过程。
然而,在以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大多数拆迁户还是选择多层安置。拆迁户老刘道出其中缘由。他说,选择高层安置房主要有3点顾虑:一是高层安置房分摊公共面积较大,电梯什么的都要纳入收取物业管理费的面积范围内,负担较重;二是巨大的层次价差,比如2楼和12楼,因为层次不一样,房价每平方米相差可能近千元,“如果安置的都是高楼层,势必要多加不少钱”;此外,高层的公共维修基金也不菲,光电梯每年固定的维修费用分摊,每户每年也要缴纳几百元。
为打消拆迁户的这些顾虑,海陵区出台的高层安置房优惠政策,通过适当补偿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间实用面积差等优惠措施,吸引拆迁户选择高层安置房。
李xx说,如被拆迁房为平房、别墅或自建楼房的一层部分,安置高层房屋时,按照该部分合法建筑面积的10%奖励安置,奖励面积保底值为建筑面积6平方米;如拆迁房屋为多层楼房、别墅或自建楼房二层及以上部分,奖励比例就变为8%,保底值则为5平方米。
对于高层拆迁安置房的层次价差,该政策也作了明确规定:层次价差以高层建筑中间层为基准,向上(向下)每层按20元/平方米递增(递减)结算,车库(位)和阁楼由拆迁户向售房单位按物价部门核准或备案的价格自行购买。
“关于高层安置房物业管理费和公共维修基金的问题,政策也有所涉及。”李xx说,当拆迁户选择高层安置时,两年内的物业管理费由拆迁人承担,从拆迁户被通知要求办理进宅手续的次月起计算。两年后,拆迁户才需按收费标准缴纳物管费;公共维修基金,则按照多层安置房的收费标准收取,即25元/平方米。
据介绍,政策出台后,首先使用在海陵区藤坝街区和柳园地块的拆迁项目安置上,得到了拆迁户的认可。截至5月13日,仅藤坝街区拆迁项目已有253户拆迁户签约选择了高层安置房,占已签约户的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