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往往会牵涉官、民、商三方利益,其中引发的利益纠纷也层出不穷,虽然国家三令五申地强调,但违法拆迁违法征地的步伐并未完全禁止,呼吁我国法律完善的同时更鼓励民众学法知法,大胆行使监督权。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就明确提出,禁止违法征地拆迁,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因工作不理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国家三令五申强调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但仍有不少政府这般,愿冒天下之大不韪进行强拆逼迁,在此提示,民众越是大胆依法维权,越是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且土地问题事关国计民生与粮食安全。不可掉以轻心。从法律的角度讲,政府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既要变更土地用途,又要变更农田承包合同。这一方面要确保土地用途变更合法,严格遵循“先补偿后征地”的征地程序,另一方面征地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地补偿标准与安置方案应事先征求农民意见,对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今后的生活与出路预先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征地生态中,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热衷于土地财政,抛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罔顾农民的感受与利益,强势征地,上马形象工程。或者以保障房的名义行商品房开发甚至别墅、高尔夫项目之实,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压低土地补偿标准。我国《土地管理法》早已作出要求,真正做到尊重农民利益诉求,先合理补偿再谈征地,切实维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