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设置安全施工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现场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有效证件,并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3、乙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及各类施工工具,必须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4、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查。
5、乙方必须对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之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和安全规章制度,在施工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规定。
6、乙方进驻现场后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对不能确认等特殊情况,须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解决,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危险源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或告知,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8、乙方对所承包施工项目及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责,作业前必须制定明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办理审核备案等相关手续,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9、乙方临时使用水、电等动力能源,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并由甲方指定接点位置。
10、乙方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负责,按要求将垃圾分类清理,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11、因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或甲方被处罚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12、施工期间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并防止在施工、运输作业环节对环境的污染。
13、乙方有权利就甲方的现场环境、作业条件、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要求;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乙方可拒绝进行。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事故,并应按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发生后,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协助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