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每关闭、清退1个畜禽养殖场奖励10万元,还制定了相关奖励政策;
郑州:预算用19亿完成禁养区搬迁和补偿,将由市、县(市、区)按1∶2的比例配套落实
禁养区内应当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确定。
对禁养区的养殖场(小区)的建筑物,根据养殖场(小区)的实际意愿,只要不再饲养畜禽,不作强制拆除。
自愿拆除的按建筑补偿标准补偿,只清除畜禽的,按畜禽补偿标准补偿。
愿意关闭搬迁的,采取自愿限期关闭搬迁;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愿关闭搬迁的,采取依法强制关闭搬迁。对在年度计划内完成关闭搬迁任务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经评估后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对有手续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按评估价100%予以补偿,无手续的酌情给予补偿,擅自乱搭乱建的不予补偿。
畜禽建筑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按不同建筑类型补偿;存栏畜禽补偿以实际清理数量为准。畜禽建筑物对不同结构的畜禽养殖建筑物,依据评估价,按不高于5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及时清理出售商品畜禽:对现存的种畜禽经市场评估后,以商品畜禽价格淘汰的,补助种畜禽与商品畜禽之间的差价。
浙江:对按时关闭、拆迁养殖场主,给予存栏畜禽和养殖场两方面的补贴和奖励,同时给予相关从业人员每人4000元的再就业培训补助,但逾期的一律不予补助和奖励。
饲料机械及养殖设备按折旧后计算残值的50%给予补助。
“未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原则上不予补助,考虑到养殖户生产生活困难,对按期拆除的,给予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按照畜禽存栏量计算,猪羊每头100元、牛每头300元、兔每只3元,禽类每羽2元。”
湖南:对于防疫、国土、环保、城建手续均健全的养殖户,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拆除功能性设施的220元/平米,拆栏190元/平米,手续不全的分别为160元/平米、100元/平米。
天津:对猪舍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并按一定价格给予补偿;养殖户自行处置存栏生猪;政府按存栏生猪不同阶段每头猪给予一定补贴;对母猪产仔、育仔床按价补偿。
存栏生猪补贴标准:母猪1000元/头、仔猪360元/头、育肥猪280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