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企业房屋的价值,但前提是企业的合法房屋,如果被认定成违建了,可能只能获得建筑成本,甚至有些地区建筑成本都不予补偿。如果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市、县级人民政府没有认定企业的房屋属于违建,在之后的诉讼中,您可以以该条款抗辩主张企业房屋属于合法建筑。
其次,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企业可以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企业可以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在此需要注意,企业需要具有合法经营手续及纳税凭证,由于征收过程中的停产停业损失,只是补偿因征收给房屋所有权人经营造成的临时性经营困难,具有过渡费用性质,因而只能计算适当期间或者按照房屋补偿金额的适当比例计付。因此,要求这部分赔偿时要注意是适当期限。另,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因此,企业也可获得这部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