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对拆迁仲裁申请、做出裁决和强制执行等工作必须具备条件、进行的程序和所需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拆迁人申请仲裁必须先进行调解;管理部门在受理仲裁申请时要进行相关的听证。拆迁双方对拆迁评估结果有异议的,主管
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以鉴定结果作为裁决依据。《规程》还对强制拆迁行为、司法救助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
建设部2003年12月31日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拆迁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的程序进行了规范。《规程》将于2004年3月1日开始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对拆迁仲裁申请、做出裁决和强制执行等工作必须具备条件、进行的程序和所需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拆迁人申请仲裁必须先进行调解;管理部门在受理仲裁申请时要进行相关的听证。拆迁双方对拆迁评估结果有异议的,主管
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以鉴定结果作为裁决依据。《规程》还对强制拆迁行为、司法救助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中,对强制拆迁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是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规程》规定:未经仲裁,不得实行强制拆迁;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必须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同时要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拆迁人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拆迁的,主管部门应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另外,《规程》还明确要求建立拆迁听证制度,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时,应当进行听证。听证的具体标准和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本栏稿件均据央视
6起违规拆迁案例被曝光
建设部2003年12月31日公布了全国6起违规拆迁案例。这6起案例分别是:
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兴盛小区拆迁项目。该项目的开发企业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挪用安置房屋建设资金,致使630户居民长期无法回迁,目前,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已受到处置。
二、河南省驻马店市高新区关庄木材市场拆迁项目。该项目拆迁部门驻马店市拆迁办在拆迁人未提供有效文件和资金证明的情况下,发放了拆迁许可证,后拆迁人又未经行政裁决,对28户居民实行了强制拆迁。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置。
三、福建省莆田市梅园路东段旧城改造项目。莆田市拆迁办未经审查,为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的6000平方米房屋发放了拆迁许可证;建设部门在已经下发强制拆迁通知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和使用性质。
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新城村拆迁项目。该项目拆迁单位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拆迁公司雇用社会闲散人员实施拆除,将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刘福旺双腿打残并实施强制拆迁。目前,相关人员已受到法律制裁。
五、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延伸拓宽拆迁改造项目。
该项目拆迁部门呼和浩特市塞罕区拆迁办在未办理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实施拆迁,并未经行政裁决,实施强制拆迁,与居民发生激烈冲突。目前,相关责任人全部被调离工作岗位。
六、北京市海淀区万柳绿化隔离带综合改造项目。该项目在2003年9月实施拆迁过程中,北京万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拆迁部经理孟乙与同伙未经行政裁决,擅自将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居民王志勇的房屋推倒,导致所有家居用品掩埋在土里。目前,相关人员已受到法律制裁。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中,对强制拆迁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是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规程》规定:未经仲裁,不得实行强制拆迁;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必须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同时要由公证拆迁人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拆迁的,主管部门应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另外,《规程》还明确要求建立拆迁听证制度,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时,应当进行听证。听证的具体标准和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本栏稿件均据央视
6起违规拆迁案例被曝光
建设部2003年12月31日公布了全国6起违规拆迁案例。这6起案例分别是:
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兴盛小区拆迁项目。该项目的开发企业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挪用安置房屋建设资金,致使630户居民长期无法回迁,目前,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已受到处置。
二、河南省驻马店市高新区关庄木材市场拆迁项目。该项目拆迁部门驻马店市拆迁办在拆迁人未提供有效文件和资金证明的情况下,发放了拆迁许可证,后拆迁人又未经行政裁决,对28户居民实行了强制拆迁。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置。
三、福建省莆田市梅园路东段旧城改造项目。莆田市拆迁办未经审查,为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的6000平方米房屋发放了拆迁许可证;建设部门在已经下发强制拆迁通知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和使用性质。
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新城村拆迁项目。该项目拆迁单位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拆迁公司雇用社会闲散人员实施拆除,将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刘福旺双腿打残并实施强制拆迁。目前,相关人员已受到法律制裁。
五、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延伸拓宽拆迁改造项目。
六、北京市海淀区万柳绿化隔离带综合改造项目。该项目在2003年9月实施拆迁过程中,北京万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拆迁部经理孟乙与同伙未经行政裁决,擅自将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居民王志勇的房屋推倒,导致所有家居用品掩埋在土里。目前,相关人员已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