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物科技的飞速进步,人体的指纹、虹膜、面容、DNA等个人生物信息的获取、采集、存储和应用越发便利和普及。而生物信息在收集、使用和保护中的不当或漏洞,会给个人信息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治理甚至国家安全问题带来巨大挑战。
"生物信息安全是一个庞大的领域,个人生物信息保护是这个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学者张田勘提出,目前,个人生物信息的法律保护面临着三个问题:一是个人生物信息权作为具有人格权属性的私权,尚未明确纳入私法保护范围;二是针对个人生物信息在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人口治理、医疗卫生等领域的非商业应用,以及政府和相关机构的责权利,特别是个人生物信息权保护边界等急需明确;三是针对个人生物信息商业应用和相关产业侵权风险及不正当竞争,目前缺乏相应的特殊规制,法律救济、行政处罚也无法律依据。
"立法只是一个大的保障,立法后如何执法,可能存在哪些法规漏洞,都关系到个人生物信息安全的保障"。张田勘认为,现在的技术和法律还很难完全保护个人的生物信息泄露,因此,需要在个人生物信息的保护上不断进行技术的升级改造、法律的补充完善。
技术层面而言,在进行个体识别和其他个人信息时,不只是使用个人生物信息,也要结合使用其他方式。由于人脸识别为代表的生物个体识别技术现阶段还不太成熟,极易被盗用,现在还不宜上网和在网上广泛使用,可以在不联网的区域进行局域或区域使用,如门禁、保险箱和银行保险库等,并且应当配以身份证等的识别,这样既可以防止因错误识别造成的安全隐患,也可以防止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在使用和保管的过程中被盗和泄露。
法律层面而言,刑事鉴识中对个人生物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问题不仅存在于中国,在国际上也是两难境地。一是警方有多大权限采集人的DNA生物信息,二是DNA信息被采集后如何保存和避免泄露,这些都是各国立法时所应考虑的内容。
把每个人的基因隐私交出去,未必安全,因为这些信息随时可以泄露。因此,对于生物信息安全,当然要立法,基本原则应参照1990年人类基因组计划启动之时提出的基因隐私保护原则,核心是,对人类基因的隐私要采取保护,基因研究的结果要遵循不伤害、知情同意、利益共享和基因平等等多项原则。
观点整理自:《任娇旸:"刷脸"时代 你的个人生物信息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