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金人工程”。按照《“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实现卫生相关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重大疾病防控能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公众健康保障能力,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事业行政监督管理水平,提高远程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重点完善以疾病防控网络为主体的中西医协同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完善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等的综合监督信息系统;建立涵盖基本药物采购供应和使用管理、居民健康管理、诊疗导航和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系统;建立妇幼卫生监测、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生殖健康服务等的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系统;以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中西医电子病历为重点,建设支持各级医院上下联动、医保医药医疗业务协同、居民健康监测咨询等的医疗健康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支持医疗机构分级协作和医保支付、费用核查、即时结算;建设基本药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绩效评价信息系统。
推进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的自主采集、业务办理采集和共享采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形成标准统一、更新及时、真实准确的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资源;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开展出生人口信息监测,推进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探索开展以家庭为主体的信息管理,加强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政策制定实施;加强人口政策辅助决策支撑体系,加强对人口总量、素质、结构、动态分布、家庭发展能力、人口城镇化等关系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动态监测、分析评价和科学预测,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提供信息支持和科学依据。
全面推进两项工程建设,统筹业务需求,共享基础设施和数据,促进软硬件匹配、信息整合和大数据应用。
(二)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将远程医疗和居民健康卡建设纳入信息惠民工程。一是建设国家远程医疗服务监管系统和省级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并实现远程医疗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整合远程医疗服务资源,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监护、远程教育等远程医学服务。二是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加快大型医疗机构以及新农合参合人群、新生儿群体、职业卫生高危人群、无偿献血者等人群的发放与应用,服务于民,惠及于民。将居民健康卡的发放使用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考核指标。
(三)推广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示范。在全国大中型城市推广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成功经验,依托居民健康卡和医疗卫生人员绩效考核卡(CA电子认证),促进区域内人口健康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创新资源集约、流程科学、服务规范的卫生服务模式,方便居民获得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培养居民健康管理理念,改善看病就医感受,健全以内部管理、外部监管、绩效考核、政府补偿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形成整体示范效应。
(四)加快推进各地已有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化综合建设工作,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门诊统筹管理,加快省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推动以省(区、市)为单位建设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供应,构建涵盖居民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监测与服务、规范化诊疗、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内部药品(疫苗)使用的全程监管。
(五)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依托现有基础,加强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提高卫生应急准备、监测和应急处理信息数据采集、分析、研判能力,实现卫生应急值守、预警评估、辅助决策、现场指挥、异地会商、队伍和物资的有效管理与调度,构建国家、省、地市、县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反应灵敏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