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局召开全系统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3.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4.总局和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开放日”专题活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公众深入医疗器械企业、技术机构参观座谈,直观了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检验及行业发展与监管开展情况。
5.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行政区域内具体实施方案。
6.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总局交办《重点监督检查的企业和产品名单》中的企业组织开展突击检查,对突击检查发现的问题,日常监管手段能解决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构成案件的一律立案查处。总局视情况派员督导。
7.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情况梳理重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检查,同时组织力量对“五整治”涉及的重点环节、场所及企业进行集中排查,也可结合相关专项整治进行重点排查,对有线索的重点企业和场所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整治。
8.对集中检查发现的案件线索,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统一协调立案调查,依法查处。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与当地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总局和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国家和地方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开展医疗器械安全用械科普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