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长辈去世后,遗留下一套房产,兄弟姐妹都不与谢先生争,可是谢先生在过户的时候却要交纳一笔昂贵的公证费用。谢先生纳闷,一个没有人争的房子为啥还要进行遗嘱公证?
连日来记者采访发现,沈阳市民对房产公证方式提出了多种质疑,是否存在垄断?价格是否过高?强制性公证又是否合理?
谢先生最近很烦,父亲去世后,将一套位于沈河区的房子留给了他,谢先生准备将这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可是到房产登记部门一咨询,他才知道这份遗产要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不然就没办法“过户”,“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是规定,没办法。”“这套房子120多平方米,父亲只有我一个儿子,我还有一个姐姐,嫁出去了,对我继承这套房子没有异议,可是现在却必须要公证,是不是有点多余?”谢先生虽然很是不解,但是房产部门既然说是规定,他也只能去办理一个遗嘱公证。
可是谢先生到沈阳市第一公证处咨询后,顿时有些傻眼了。“房子的遗嘱公证,居然还要交公证费,而且价格还不便宜,120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要收40元的公证费,这么算下来,光这套房子的公证费大概就需要4800元钱,”谢先生说。如此高价的公证费,顿时让谢先生有了一种“被宰”的感觉,就一本公证书,要4800元,让谢先生心疼不已。
记者在沈阳市第一公证处就谢先生的疑问向工作人员咨询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公证处收费的标准就是公证每平方米的房屋收费40元。”记者在沈阳市第一公证处的宣传板上看到: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收益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随后,工作人员给了记者一份宣传单,上面写明了办理继承公证所需提供的材料:房屋继承收费,配偶20元/平方米,其他人40元/平方米;除房子外,其他财产收费占遗产额的2%,最低收取200元。
“我们每平米按照40元的收费标准,要比国家规定的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的收费标准要低。”公证处工作人员说。
记者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司法部出台的《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第三条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很显然,沈阳市第一公证处按平方米的收费方式,如果是继承房屋的话,每平方米收取40元的公证费,要比司法部规定的收取2%受益额要便宜许多。“举个例子,如果按国家的标准来收费,假如我继承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我就得缴纳2万元的公证费,比契税还高。不过现在沈阳市面上浑南地区100万元能买到15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按一平方米缴纳40元的收费标准,我得交6000元的公证费,沈阳的收费比国家的收费标准能便宜些。”谢先生说。
不过记者在沈阳市第一公证处的收费表上看到,除了房子以外,如果想要继承其他形式的财产,却必须要按照受益额的2%来缴纳公证费。“这么一算,如果要继承100万元的财产,就得缴纳2万的公证费,200万就是4万,没有封顶,太贵了。”谢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