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是公民按照法律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建立拟制血亲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收养公证。
(2)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应当有收养协议。收养人与送养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不得由他人代理。
(3)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文件:①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明;②收养人的经济能力的证明;③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证明;④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婚姻状况;⑤收养人的健康证明和生育能力证明;⑥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⑦收养协议(或草稿)以及公证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