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的时间是8月19日至8月26日的下午4点至6点,地点设在朝阳门地铁口。参与本次活动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苏萍律师说:“由于上下班时间段人流量较大,这就方便更多的人参与到我们的宣传和咨询活动中来,事实也证明效果的确不错。”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咨询涉及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合同纠纷、遗产继承、租赁合同纠纷等问题。同时,活动主办方还向过往行人免费赠送《百姓生活法律指南》丛书7000多册。
谈及百姓的法律维权意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孙海燕律师欣慰地表示:“现在,当事人遇到法律纠纷时,都会主动通过网络或电话咨询,了解诉讼风险及法律救济途径,而不是一味回避,害怕打官司不敢向律师咨询。”
在本次活动中,市民李女士的咨询给孙海燕律师留下了印象深刻。李女士的丈夫提出离婚,因为孩子年幼,李女士希望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不想离婚,但她的丈夫态度强硬,并且开始转移财产。孙律师对此提出专业建议:在审理此案时,李女士可向法院表示不同意离婚。因为在离婚案件的司法实践中,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而待判决生效起6个月,李女士的丈夫再起诉离婚的话,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同时会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并对夫妻双方财产进行分割。李女士可以在法院判决生效的6个月内,为自己搜集相关证据,为后续可能进行的诉讼做好准备。面对着孙律师的热心开导和耐心解答,痛苦失落的李女士,觉得找到了“主心骨”,表示要坚强起来。
参与活动的律师们纷纷表示,这种与市民面对面的咨询比通过互联网提问效果更加直接,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了困难。
通过了解,前来咨询的市民对于“全国律师咨询日”都非常陌生,但是他们对这次法治宣传与法律咨询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经常开展。此外,不少市民向记者提出了以下建议:
首先,希望这样的活动不仅要在群众流动性大的地铁口举办,还应深入到街道社区;
其次,提出咨询的群众与解答的律师建立后续联系渠道,以便律师继续提供法律服务。
(原标题:北京:第三十个全国律师咨询日司法所携手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