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律师一般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司法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持有专利代理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并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事务的人员。
由于对“专利律师”的进行特殊职业认证,每个执业律师都可当代理代理专利诉讼,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确权诉讼、专利侵权行政处理诉讼,不具备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则不能代理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宣告专利权无效事务。
要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必须具备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作为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专利代理事务所和专利代理公司,其都是要具备专职的专利代理师的,而这些专利代理师要想从事专利诉讼业务,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才能从事,当然即便是备案了也只能从事专利相关诉讼业务,而不能从事专利相关诉讼业务以外的诉讼业务。
无论如何作为专利代理事务所和专利代理公司,阶段是决不可能从事律师法律业务的。
而律师事务所,如果具备一定的条件是可以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即可以从事代理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等。
也就是说律师事务所可以融合专利代理业务,专利代理事务所或专利代理公司是绝对不可能融合律师代理业务的。
对于极少数个人,即在专利代理事务所或专利代理公司作为专职专利代理师进行执业,又在另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专职律师从事律师业务,这种情况是不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的。
因此,对于专利律师而言,一定是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利业务和法律业务的专职律师,作为专利代理师和律师,其本身都是一种高端职业,当然对这两种职业的结合的专利律师,更是难能可贵,人员极其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