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取得司法职业资格并且经司法部门注册的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首先,律师是文化人,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的熏陶。律师职业的进入门槛很高,目前至少要本科学历这在所有职业里也是最高的又要经过近十中取一的司法考试,因此没有很深厚的文化知识是绝对不行的。作为文化人的律师必然深受传统文化儒家思想的影响,仁、义、礼、智、信,重义轻利,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报效国家为己任,可以舍生取义、为理想奋斗。律师与被誉为无冕之王的记者、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和白衣天使的医生一样是受人尊敬的职业。律师通过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促进社会进步。
其次,律师是法律人,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注定与法官、检察官一道构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探求法律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崇尚法律至上,力求正确实施法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思想,追求正义公平,推动社会法治的不断完善、政治文明不断发展,是社会上层建筑 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美国为例,超过半数的参众两院议员是律师,三分之一的总统出身律师,各级政府深受律师的影响。有人戏称美国政府是一个律师的政府。
最后,律师又是经济人,需要自谋生计。律师通过执业收取律师费作为自己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人为律师自己发工资,不像法官、检察官、记者、教师、医生都有稳定而不菲的收入,不必为生计发愁。律师属于自谋职业,不讲经济利益不行,必然重利,像所有经济人一样自然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也难怪一些人责怪律师一身铜臭。律师表面上很风光,内在的生存发展压力很大。很有钱的是少数律师,不是很有钱的大多数律师却又要死撑着律师的体面。有个笑话,说两个美国人从法院出来,有人问他俩谁官司打赢了,这两个美国人齐声说律师赢了。
政府多次出台规范律师收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既是对律师职业的唯利性的认可,也是一种控制和管理。2006年12月1日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相结合,并规定了四类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等。事前征求意见时多数律师和律协予以反对,认为完全市场化运做的律师职业理应实行收费市场化,政府不应对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服务收费这样单纯的民事行为过多干涉,否则,不利于律师事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律师对社会的法律服务质量。但是,政府仍然以法律性文件的形式对律师收费强力干预,对律师职业的经济性进行限制打压。
律师职业产生于古罗马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基础,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被深深打上商品的烙印,自身利益最大化和追求公平正义一样是律师职业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正义的化身,另一方面又在孜孜追求自己的利益,如何统一协调始终困扰着律师阶层。
律师群体既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又是经济基础的一员,律师职业自身结构的特殊性注定着要与天使和魔鬼为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