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局把2010年作为律师队伍建设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查找律师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公检法座谈会、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当事人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组织律师和律管干部认真学习司法部新颁布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规章,提高贯彻执行力度。四是强化执业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律师执业诚信档案,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净化律师执业环境。五是组织全市律师开展周六法律援助奉献日活动,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潍坊市司法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活动督导组,重点围绕“加强学习、深入研讨、认真查改、健全制度”等四个方面,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强化管理工作建设,明确行政、行业管理职责,强化管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力度,为律师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济宁市司法局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确保“六个到位”:一是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针对李庄案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委的有关意见要求及全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思想到位。二是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并利用多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使全体律师和律管干部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认识到位。三是明确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和协调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开展,确保领导到位。四是成立由政工、纪委、督察、律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警示教育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组织到位。五是建立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对联系点的律师事务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帮扶、指导和监督,确保督导到位。六是成立检查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和律师事务所在各阶段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开展活动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批评教育,确保奖惩到位。
日照市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推动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学习讨论阶段,明确学习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调研和指导。三是重点围绕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律师依法诚信执业重点查摆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狠抓建章立制,以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性管理作用。五是做好奖惩工作。
莱芜市司法局明确了今年的工作重点:一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将其作为全年律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党建带所建。三是不断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重点加强行业管理。四是突出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性管理作用,重点抓好执业规范化建设。五是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律师业发展环境。六是讲政治、顾大局,积极服务“城中村”改造工作,维护好基层和谐稳定。七是推动律师参与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