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的《委托见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7) 必要的提示、保留和声明(包括对委托人的声明以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声明);
2、律师接受委托后,应认真地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分析,审查的内容包括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可信,有关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有必要,让当事人进行说明、补充或做进一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另外,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法律资格也应进行审查。
注:为避免文件、材料来源引起的争议,律师对于委托人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应均由其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提交时间和来源。
3、进行见证时要求相关各方出示与委托见证事项相关的各类证件并做形式审查,到相关部门(此处包括但不限于房管局)查阅有关资料登记并做形式审查。
《律师见证书》应由律师签字、盖章,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法律文书章。
5、见证费用的收取。由于没有固定标准,我们以广东东莞某律师的收费标准作为参照:
(1)、较为简单或涉及的标的额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律师见证费用人民币1000~1500元/件;
(2)、较为复杂或涉及的标的额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律师见证费用人民币2000~3000元/件;
(3)、涉及的标的额价值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以下,律师见证收费人民币5000元/件;
(4)、非常复杂或涉及的标的额价值在100万以上200万元(含200万)以下,律师见证收费人民币10000元/件;
(6)、更为复杂,或标的额更高的见证,其费用由双方另行商议。
另外,若见证时间较长也可按小时收费,具体标准双方可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