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单位﹕受委托办理过境货物申报手续的经营单位全称。
2﹑ 过境运输工具及编号﹕载运过境货物往中国境外的运输工具名称及编号。如汽车的车牌号码﹐火车的车次。
3﹑ 地址及电话﹕申报单位的固定办公地址及联络电话。
4﹑ 装货单据号﹕过境货物的装货单据如装载清单﹑载货清单的号码。
5﹑ 进境口岸及日期﹕过境货物在中国的进境地点及进境日期。年﹑月﹑日均应填具。
6﹑ 运单或提单号﹕依据运单或提单填具有关单据的号码。
7﹑ 进境运输工具﹕载运过境货物进入中国境内的运输工具名称及编号。
8﹑ 出境口岸﹕预定过境货物经海关放行﹐离开中国国境的地点。
10﹑出境日期﹕过境货物在中国的启运及离境的日期。年﹑月﹑日均应填具。
11﹑进境地海关关封号﹕进境地海关编给的关封编号。
12﹑出境运输工具及编号﹕运载过境货物离开中国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及编号﹐如汽车车牌号码﹑火车车次。
15﹑货名﹕过境货物的中文名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等。如货物或规格不止一种时﹐应逐项填具。
16﹑商品编号﹕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具。
18﹑单位(公斤)﹕货物重量一律以公斤为计量单位。
21﹑总数﹕本批过境货物的总件数﹑总重量﹑总值均须填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