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海关规定,代表所属企业办理本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通关手续。
2.有权拒绝办理所属企业交办的单证木真实,手续不齐全的报关业务。
3.根据海关及有关规定,对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向海关申请复议,以至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海关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对海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
2.熟悉所申报货物的圣本情况,提供齐全、正确、有效的单证,淮确、清楚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按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
3.海关查验进出口货物时,应按时到场,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4.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缴纳所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各项税费助手续、海关罚款手续和销案手续。
6.协助本企业完整保存各种原始报关单证、票据、函电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