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海关年审工作即将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审范围
1、在天津海关办理报关注册并已领取《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的企业(含保税区企业)。
2、在天津海关办理报关注册备案并已领取《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或《代理报关企业备案登记证书》的本市及外地专业、代理报关企业。
3、在天津海关办理报关注册并已领取《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的本市专业报关企业。
二、免检企业
2005年对以下企业实行自动年审,企业无需到海关办理相关年审手续(若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动请到所属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三、自理报关单位
(二)地点:各属地海关(企业按照工商注册地到所属海关办理)
⑷商务部门年审有效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二复印件;
⑸《自理报关单位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⑶商务部门年审有效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⑷《自理报关单位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注:《企业情况核对表》请于2005年1月4日-4月30日登陆天津海关互联网主页录入核对并下载打印。
四、异地备案的自理报关单位
按照海关总署文件精神,自2005年取消自理报关单位异地备案年审,无需到各备案地海关办理相关手续,通关过程如有问题,请与注册地海关联系。
五、报关员
1、自理报关单位报关员
⑶ 已年审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检企业凭《海关实施A类管理通知书》办理);
2、专业、代理报关企业报关员年审随企业年审一并进行。
六、专业、代理报关企业年审有关事宜,海关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自理报关单位、代理报关企业请在通过工商、商务部门年审后参加海关年审,专业报关企业请在通过海关年审后办理工商年审。
2、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审,递交材料齐全、有效、真实、准确。
4、为保证企业注册信息的齐全、有效,2005年年审将对企业注册信息进行核对,请各报关单位认真核对并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
5、企业性质、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等项目发生变化请到所属海关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影响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开展(含免检企业)。
6、年审表格可于2005年4月30日前登陆天津海关互联网主页下载。
网址:http://www.tjc.gov.cn ( 中文网址:天津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