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倒塌房屋为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位于江东区徐戎路,所倒房层为2号楼,建筑面积近992平方,由宁波市房地产公司开发,宁波市房屋设计所设计,设计于1988年6月完成。上部结构由上虞县梁湖建筑公司施工,于1988年10月1日开工,1989年12月15日竣工。
李国宏称,事情发生后,宁波市委、市政府和江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目前共出动公安、消防、武警、城管等人员600多人次,参加抢险救援和秩序维护。1名女性于16时54分获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仍在全力施救之中。
“从雷达波扫描和询问相关人员,目前掌握的生命体征为一个。”据宁波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王洪裕介绍,现场目前还在全力抢救,并在逐步缩小范围,尽最大努力争取将人员救出。
李国宏表示,在落实工作组挨家挨户开展周边8幢房屋人员疏散转移的基础上,已落实了附近7家宾馆共150间可安置房间,全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将由住建部门牵头,会同有关专家、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并组织对全区房屋和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排查;城管、消防部门将及时做好倒塌楼层清理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宁波市住建委)总工程师夏海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宁波市住建委主任信箱2年前收到过来信,称这个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当时也是进行了及时反馈。夏海明介绍说,房屋安全鉴定一般是由产权人或使用人提出申请,由属地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因此告之来信人,要向属地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后,进行鉴定。
“但是从今天的情况来看,我们以后也要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在以后的工作中如果再收到类似的情况,市住建委也会同时告之属地房屋管理部门和安全鉴定机构同步开展工作,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夏海明说。
明楼街道党工委书记孙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江东区好几年前就已经建立了危房监控、监测体系,落实到属地街道,他们对各个社区的危房情况建立了一套监测体系,实时监测整个街道的危房实际情况。发生倒塌房屋,平时是有监测没有达到进入危房标准的范围之列。
“‘病来如山倒’。16日上午,居民汇报住房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我们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了现场,发现情况非常严重,后来情况是越来越严重,看到现场这个情况后,果断采取措施撤离居民。”孙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