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由于乙方责任发生起火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1000元。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1000元。
3.施工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着装,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5.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7.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不符合“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8.在需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9.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高处临边作业未设置围栏、警告标志。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不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离,即从事电、气焊作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12.起吊作业不符合“十不吊”要求。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13.现场机动车辆无证或违章行驶。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焊接工作用的氧气、乙炔瓶未固定立放,气瓶与气瓶、明火、电气设备安全间距不足。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5.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