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99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民用住宅的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方式配线。两居室的住宅线路承载能力不应低于2.5千瓦;三居室的住宅,线路承载能力不应低于4.5千瓦。住宅等级越高,其电气线路敷设标准则越高。《住宅设计规范》还规定:住宅进户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毫米;分支回路线截面积小于2.5平方毫米;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线路应分路设计安装,厨房和卫生间的电源插座宜设独立回路。分支回路和独立回路的增加有如下好处:一是相当于减少了回路阻抗,这时降低住宅谐波电压、减小谐波危害有利;二是因故跳闸或线路检修时,能缩小停电范围,对家庭生活有利。
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住宅的电气线路应采用铜芯线。与铝线相比,铜线的导电性能好,耐氧化、耐腐蚀性能较强,安全系数较高。应特别注意的是:铜、铝两种导线不可连接使用,这样会因接触不良,接点电阻过大,温度过高而引发火灾。
住宅内所用导线的绝缘层应具有足够的耐温和耐电压能力。电线经多年使用,其绝缘层会变得松散老化。在过负荷的情况下,会使线路发热,从而加快老化速度。老化线路极易造成短路,导线短路时,电流可增大至正常时的数十倍以上,而产生的热量又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当线芯放出的热量使绝缘层的温度超过250℃时,电线就会因过热而着火,此时的殃及面与短路导线的长度成正比。因此,要根据用电电流使用环境等因素正确选用导线。例如:比较干燥的地区和住宅可选用一般的绝缘导线;比较潮湿的地区和住宅则应选用铝皮线、塑料护套线等有保护层的绝缘导线;经常移动的电器应使用软线……。住宅内应尽可能地减少明敷线,对已有的明敷应有防止绝缘层受损的措施。导线通过可燃装饰物表面穿轻质阻燃套; 房间吊顶上的电线应采用金属管穿线;穿墙导线应通过塑料管,管头应伸出墙面约1厘米。
国家标准规定:一般住宅中的电源插座数不少于12个,而且要合理设置。如果住宅中电源插座偏少,会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如加接插座,既造成室内线凌乱,又增加了不安全因素。使用电源插座应注意:尽量少用或不用移动插座;不要把太多的用电器具插到一个电源插座上;不宜用插座给照明灯供电;插座(头)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配电盘的下方不要堆放可燃物,以防止保险丝熔断时,炽热的熔珠引发火灾。保险丝的熔断电流通常是额定电流的1.5~2倍。如果家中的用电总功率不超过1000瓦,选用5安培的保险丝就足够了。切不可任意更换粗保险丝或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这样做只能使自己的家中埋下事故隐患。开关、插座、电热器、照明灯具等的周围不要放置易燃物。电热器具用完后应及时断电,待余热散尽再收存,电视机、音响设备等用完后应彻底断电,否则,机内变压器仍可能带电,时间长了,轻则费电,重则燃毁机内变压器。电褥子在高档位使用不要超过4小时。微波炉内如起火,要立即关炉门,断开电源,在修复前不得使用。
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的电源线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芯线并配以相应的三极插头,插座。要确保接零保护线与电器金属外壳连接牢固可靠。由于一般住宅和楼房都没有专用的接地线,再加上人们对电器的接地保护认识不足,造成家电的接地现状较混乱。有的将接地线空着;有的带有接地头的三极插头改为两极插头;有的将电器外壳的接地线与零线直接在插头上相连(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如果插头互相换位插向或是零线断开都会使电器的金属外壳带有220V的对地电压);还有的将地线接在管接头缠在黄麻等不导电物的水管、气管上;最危险的莫过于将地线接于煤气或天然气管上,这样做会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家电的金属部分在不接地(零)的情况下,尽管绝缘良好,还会存在“带电”现象(试电笔发光、电压极低,俗称“感应电”)。此现象虽属正常“带电”,实际电流不足1毫安,不会发生触电事故,但有的人对电特别敏感,可能会产生麻电惊吓现象,这时的危险不在麻电本身,而往往会由于惊吓而使身体失衡造成碰撞受伤或从高处坠落发生事故。消除此种“带电”现象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外壳接地(零)。
应高度重视的是:由于电器绝缘性能严重下降或带电部分碰到了无接零保护的金属外壳而带电,此现象称为故障带电。这种情况的带电会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安全。故障带电与正常“带电”用试电笔不易区分,这也是容易判断错误而发生事故的关键。消除故障,带电仍可采用外壳保护接零,也可采用触电保护装置等方法。所谓保护接零就是:将用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用导线与电源的零线紧密相连。如图所示:当家用电器或线路的绝缘损坏使金属外壳带时,由于电路中电阻很小,故障电流可通过保护接零线与电源的零线产生很大的短路电流,把带电故障转化为短路故障,从而在极短的时间内,使电路中的保险丝熔断或使保护继电器动作,切断电源,防止了触电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