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主要分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定期安全监督检查。
项目监理部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可分为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根据《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的规定,现场监理部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可根据国家电网建设分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检查评定表》的内容和要求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制度、文明施工、分包与临时工管理、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事故考核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是现场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如送电线路工程各分部工程开工前),或安全状况出现波动(如管理违章大量出现、相同或类似的事故隐患重复出现、发生人身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等)时所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活动(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铁塔组立安全专项检查、班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事先也应编制安全检查表。无论是综合性安全检查,还是专项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要求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重大或危及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应采取紧急有效措施(如下达暂停施工令等)防范事故发生,并及时向项目法人汇报。
施工现场所有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安全的施工环境,均属监理安全纠偏范围。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严格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编是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勇于纠正。
在监理安全纠偏过程中,应特别强调施工承包商自身安全监察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转,监理工程师毕竟不是施工承包商的现场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