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有关中央企业:
入汛以来,我国气候异常,灾害性极端天气事件频发,特别是近期江南、华南部分地区暴雨成灾,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目前,全国已进入主汛期,局部强降雨时有发生,防汛形势极为严峻,矿山、尾矿库和受洪水威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容乐观。如果重视不够、防范不力,就可能遭受严重灾害,甚至引发重特大事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矿山、尾矿库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应对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矿山和尾矿库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洪水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对防御洪涝灾害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并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层层落实责任,将防范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抓好基层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彻底解决,防止因工作不力而带来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