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6个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将于近期发布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地下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六大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国发〔2010〕23号文件的明确要求,也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的有效措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地下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六大系统”建设标准抓紧实施,全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