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矿工的身心健康和生产的安全进行,我国的矿山安全条例规定:井下工人作业地点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8℃,超过时应采取降温和其他保护措施。同时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超过26℃,机电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空气温度超过时,要采取降温措施。
改善矿内气候条件的措施很多,归纳起来有两个方面:一为非人工制冷措施,即矿井通风;一般来说,在地温31℃以上、37℃以下时,可能产生热害,但这种热害一般通风方法(即:非人工风流的措施)就可以解决。二为人工制冷来冷却风流的措施,也称为矿井空气调节;在地温达到37℃以上的地区,一般来说,单靠加强通风降低温度难以达到目的,应考虑采用人工制冷降温系统。
矿井通风是采用机械或自然的通风方法,为矿内采掘工作面及机电硐室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来冲淡、带走有毒有害气体,以满足工作人员和产生的要求。具体措施有:加大通风强度,可以降低风温、改善气候条件;改革通风方式,将上行风改为下行风,可使工作面的风温降低1~2℃;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如缩短进风路线的长度,在巷道环境条件和风量不变的情况下,风路越短风流升温越小。
在高温矿井中,当采用加大风量等非人工冷却系统措施都无法使矿内气温达到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时,就必须采取人工制冷冷却风流的措施,也就是采用制冷设备对矿内空气进行冷却。巴西、德国、南非、俄罗斯等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矿井降温的工作;我国也开展了矿井降温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并建立起多个井下集中降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