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区封闭。当防治火灾的措施失败或因火势迅猛来不及采取直接灭火措施时,就需要及时封闭火区,防止火灾势态扩大。火区封闭的范围越小,维持燃烧的氧气越少,火区熄灭也就越快,因此火区封闭要尽可能地缩小范围,并尽可能地减少防火墙的数量。
为了便于隔离火区,应首先封闭或关闭进风侧的防火墙,然后再封闭回风侧,同时,还应优先封闭向火区供风的主要通道(或主干风流),然后再封闭那些向火区供风的旁侧风道(或旁侧风流)。
火区管理。火区封闭以后,在火区没有彻底熄灭之前,应加强火区的管理。火区管理技术工作包括对火区所进行的资料分析、整理以及对火区的观测检查等工作。要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标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并注明火区编号、发火时间、地点、主要监测气体成分、浓度等。必须针对每一个火区,都建立火区管理卡片,包括火区登记表、火区灌注灭火材料记录表和防火墙观测记录表等。
火区启封。只有经取样化验分析证实,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才准予启封:
火区内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空气日常温度相同;
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l%以下;
在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