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分析了峨眉山市煤矿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煤矿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认真遵循“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有序复产、确保安全”的16字原则,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即事故教训必须吸取,安全培训必须到位,入井排查必须彻底,隐患整改必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为全年煤矿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四川煤监局川西分局监察专员赵建明、乐山市安监局局长张富华等领导从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落实、提高监管效能等方面,对做好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和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围绕2012年全市煤矿安全工作目标,对煤矿瓦斯治理和隐患排查,技改、安全质量标准化、高效矿井建设以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进行了强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宁强调,煤矿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是当前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必须高标准、高质量抓好。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峨眉山市成立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既要做到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条件的矿井及时验收复工,又要做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矿井坚决不得复工;二要严格把关,责任到位。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和条件有序进行,煤矿企业要认真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坚持“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和巡查,严禁未经复产复工验收而组织生产建设;三要真抓实干,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一抓到底,遏制一般事故频发势头,树立重视安全就是重视效益,重视安全就是保自己平安的理念,强力攻坚,推进煤矿技改建设,早日建成一批安全高效矿井,实现我市煤炭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上,市安监局副局长张帆对节后复产复工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抓好节后全员培训。针对井下所有员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知识、灾害防治和避险常识以及自救器使用等内容的安全培训;二是严格验收程序。入井前,所有煤矿必须经专业队伍进行安全检查,煤矿企业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排查整改以及复产复工验收严格执行“三上三下”工作要求;三是严格验收标准。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对企业必须达到的7大项37小项验收条件和内容予以了明确,不符合复产复工标准的煤矿企业一律不予验收。
全市各煤矿企业业主、矿长、技术负责人,产煤镇乡分管领导、煤矿专职监管员、煤矿驻矿安监员,煤矿培训和服务机构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