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冲击,为刺激消费,以济南、南京等地为先,一些城市陆续推出了消费券,有定向文旅行业的,也有加上了餐饮、购物等更广范围的。至于广东,先是佛山宣布启动为期一个月的"促消费、惠民生"活动,由财政派发1亿元电子消费券,"真金白银促消费",紧接着深圳罗湖区宣布将发放价值总额3000万元的"零售消费券、住宿餐饮消费券",都在铆足劲促进商业尽快恢复。
仅以概念而论,人们对消费券并不陌生。逢节假日或者周年庆典之时,很多商家都会推出代金券,以回馈消费者的名义促销,想必大家早就见怪不怪。此次各地推出的消费券,不少都规定满多少减多少,俨然就是商场代金券的翻版。不同的是,代金券属于商家自主动作,具体的满减额度、怎么用,解释权归商家。而基于公共财政的消费券,即便很多商家响应号召配套了一些优惠,但就性质而言,还是有将公共财政收入"二次分配"的意思,因此怎么花、花得好尤为重要。
作为一项公共政策举措,普遍认为消费券是"德国发明"。上世纪30年代初,为了应对大萧条、尽快恢复经济,德国政府推出面向市民、定期发放的小额消费券,用于购买食物、衣服等日常用品。随后美国在1939年推出了"食品券",面向低收入者发放,后来还由此立法变成一项长期政策,有点类似我们现在的"低保"。再后来,每逢经济低迷,消费券就成了各国政府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或者实施更广泛社会救助的备选举措。换句话说,至少在消费券形成之初,带有很强的社会救助和公共福利色彩。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消费券不是直接发钱。按照传统的凯恩斯经济理论,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增加政府支出可以对民间需求和国民经济起到加倍的刺激作用,从而实现"乘数效应"。对低收入者来说,直接发放现金不可避免的是,有的人很可能把一部分现金存起来,从而变成了"储蓄",无法转化为直接的需求。虽然围绕消费券能否持久拉动经济一直存在争议,但近年来世界各国政府仍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手段,大概是考虑到即便其作用有限,但终归"有比没有要好",何况还可以增加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认可。
正是基于此,就应该细致考虑消费券政策举措。没错,疫情抑制了相当一部分消费,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商家推出与之相应的促销策略,原本政府无需过多干预。不过,既然一些地方政府打算在政策上主动作为,那么基于消费券支出的公共性和社会福利性质,就应该尽量避免搞成商业味道浓厚的促销嘉年华。比如,就面向对象来说,尽管很多地方的"摇号"办法看似公平,但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老年人,他们可能不善于使用手机的智能操作,甚至网络条件受限。再比如,就发放渠道而言,如专家所指出,独与某一平台合作,也免不了行政垄断的嫌疑。
不能忽视的是,尽管有媒体报道,消费券的"拉动效应惊人",但必须充分考虑到疫情期间压抑消费的释放因素。同时,鉴于很多地方发放的消费券像极了商家的满减代金券,这样的消费拉动根本上还是基于个人支出的能力,也就更需要在稳就业、稳物价等方面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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