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几年来,从政策、体制、机制、投入、执法等诸多方面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同时,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逐步稳定好转,连续6年实现安全生产,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2004年,我区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县(市、区)”,2004年至200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省安委会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自2003年起,区安监局连年受到省安委会表彰,并于2007年2月被国家安监总局授予“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确立和落实。区政府始终加强“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行政正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职能部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审核、审批、发证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安全生产负责。2003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确立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轨道。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初步建立。区政府每年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将控制指标下达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属重点企业,再由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细化、分解,逐级加以落实,区安委会分半年、全年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实行“百分”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作为各镇(街道)、各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对落实具体安全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狠抓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政府层面,先后出台了《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峄政发〔2005〕1号)、《峄城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峄城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或规范性文件;在部门层面,制定实施了《峄城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办法(试行)》、《枣庄市峄城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试行)》、《枣庄市峄城区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处理规定》、《枣庄市峄城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全检查、事故调查、行政处罚、执法监督等程序;在重点行业领域层面,出台了《峄城区石膏矿山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峄城区石膏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效规范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区、镇(街道)两级安监机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在区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方面,2004年以来,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陆续考录补充专业技术人员9人,使安全监察专业人员达到11人,并走在了全市前列。有效解决了安全监管监察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改善了办公场所,配备了执法监察仪器,为有效开展安全监察工作提供了保障。2006年,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被省安监局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监察大队”。在镇(街道)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各镇(街道)全部成立了安监所,5处有重点监管监察任务的镇(街道)同时成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其中底阁中队、阴平中队被省安监局表彰为 “全省安全生产示范监察中队”。在安全生产专家体系建设方面,组建了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和爆破、交通运输、建筑等6个领域37人的安全专家组,初步形成了“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得到加强。区安委会制定了《峄城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意见》,并坚持以现场会议促进的方式,于2006年相继召开了镇(街道)机构建设、煤矿、采石场及两次石膏矿山“双基”工作现场会议,较好地促进了“双基”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质量标准化、行政许可、应急救援等各个方面得到不断加强。具体工作中,一是扎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在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石膏矿山企业先后赴招远、泰安参观学习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并在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加大投入,严格现场管理,确保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系统都达标。目前,市确定的9家非煤矿山企业已初步达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二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按照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审核的要求,确保了审核上报取得安全生产质量和时间进度,截至发证的最后期限,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已有89家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企业有2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销售企业有5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达到了省、市安监局的办证时限要求。三是进一步落实“三同时”制度。把“三同时”制度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全区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建设项目坚持提前介入、跟踪督促,严格审查验收,确保了“三同时”的有效落实。四是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2006年度,由区安监局牵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峄城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形成了16个子预案,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应急处理工作,初步形成了责任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的应急救援体系。
(六)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在安全检查方面,坚持以日常安全检查为基础,以重大节日、重要时期为重点,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聚集场所、民用爆破器材、城镇燃气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营企业等十几个领域为重点,以排查隐患、解决问题为内容,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并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了整治效果;在检查机制方面,为提高安全检查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实效性,确立了“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检查机制;在安全生产“双基”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2006年度,召开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煤矿、石膏矿、采石场、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双基”共7次现场会议,以点带面,较好地推动了“双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近年来,峄城区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级要求,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在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供电、食品药品和学校等多个领域组织了多次次大规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这些专项检查治理活动,责令停产、关闭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发现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极大地改善了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确保了全区连续实现六个安全生产年。 (八)公众安全生产意识逐步提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并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应急救援演练、知识竞赛和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