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矿认真吸取三号井“3.6”瓦斯事故、二号井“7.2”瓦斯事故教训,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经过全矿上下的共同努力,虽然遏制住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但一些零敲碎打的事故时有发生,随时威胁着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
从经济的角度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煤矿最大的效益,是职工最大的福利,因此,要抓好经营工作,提高职工收入,首先还得抓好安全工作。
从政治的角度看,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终在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安全生产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和重要标志。如果安全搞不上去,事故多发,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得不到保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无从谈起。
从法律的角度看,2002年11月1日《安全生产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如果安全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酿成重大责任事故,就有悖于《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
从稳定的角度看,2008年是我矿二号煤矿破产重组、搞活发展的关键之年,安全工作抓不好,就会诱发不稳定因素,影响实施关闭破产工作的进程。
总而言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关系到我矿的生存与发展。当前,抓好安全工作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全矿各级组织乃至每个干部职工都必须按照矿党政组织的要求,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标本兼治、严抓细管,人人反三违、个个除隐患,为努力开创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