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地区级供电公司建立外包工程队伍入网名单,并建立年度审查制度。由公司领导、工程发包管理负责人、安全监督负责人组成考评组进行入网考评。入网安全考评包括对安全资质、安全机构设置、安全工器具认证、特种作业人员认证、人员保险、安全业绩等进行评比。安全考评在入网考评中应占很大的比重分,甚至可以有一票否决权。
(2) 入网的外包队伍名单在地区供电公司系统联网公布,名单中应注明队伍的规模、施工能力和作业领域(按专业分类),严禁将工程发包给入网名严禁将工程发包给入网名单之外的队伍。
(3) 对外包队伍按工程或时间阶段进行安全考核,对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的队伍(个人)取消入网资格,并上报省公司,通报省网系统。有些队伍,如省送变电公司,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地区供电公司要取消其施工资格比较困难,可以采取严格考核其工作负责人的方式。安全业绩不好的工作负责人失去在某地区供电公司工作的资格,而外包队伍如果没有足够的工作负责人,就不能开展相关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对安全业绩不好的施工队伍进行约束。
(4) 规范外包队伍档案管理。地区供电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外包队伍档案,内容应包括队伍的施工资质、安全业绩、人员构成、安全机构、施工装备、负责人通讯录等内容,并且要及时更新,跟踪掌握外包队伍情况。
(5) 在对外包队伍的管理中要注重指导,培养和留住一批施工质量好、安全控制能力强的队伍,保持外包队伍的相对稳定性,通过一段时间的管理积累,使其安全水平达到业主要求。对主要的外包队伍,特别要掌握其技术业务骨干的动态,保证该队伍中一些技术好、安全素质高的人员相对稳定。并将外包工程队的人员流动比例作为考核项目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