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召开由安监、公安、工商、质检等12个部门和6个镇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研判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二是建立镇和社区周排查制度。要求辖区田家庄镇、彪角镇、城关镇、横水镇、郭店社区等重点镇和社区每周组织机关干部对辖区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全面排查一次,散发宣传资料,引导群众放弃非法生产、合法致富。
三是建立县级部门联合月排查制度。县安监、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坚持开展联合执法,根据工作计划每月对全县7个烟花爆竹传统生产点村进行一次联合排查,做到一般户普查和重点户严查相结合,摩尔探测仪和搜爆犬排查相结合,达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四是建立群众举报有奖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户内非法生产和贩运,根据查获情况给予500—2000元奖励,并为举报者严格保密。2011年共接到群众举报14次,兑付奖金7000元。
五是建立村组信息员制度。在全县12个镇、5个社区共233个村设立烟花爆竹监管信息员,发现户内非法生产、贩运等非法行为,立即上报,有效防止了烟花爆竹户内非法生产由重点地区向非重点地区转移。
六是建立驻厂安全生产监督员制度。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向全县13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监督员,对企业实施跟踪监管,发现隐患和问题,立即监督整改,有效防范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