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核查,立即整改。1月27日14点40分,大兴区安全监管局接到12350分办的群众举报“大兴区黄村镇五环路兴业路出口,兴业路与北兴路交叉路口处一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店外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后,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举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责令该网点销售人员立即整改,不得在店外销售,并现场监督销售人员将问题整改合格后离开该销售网点。1月27日15点44分,大兴区安全监管局将该事项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中心。
停止营业,群众放心。1月22日10点54分,群众举报“顺义区胜利小区燕龙烟花爆竹点距离小区18号楼不足10米,存在安全隐患”,当日下午14点,经现场核查属实,执法人员责令该网点立即停止经营,把剩余烟花爆竹于当日18点前送回仓库。1月22日17点12分,该网点货物清空后,顺义安监局将该事项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中心。
暂扣许可,消除隐患。1月21日13点30分,延庆县安全监管局接到12350分办的群众举报“延庆县南菜园街双信商城门口的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非法烟花爆竹”后,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被举报单位为淑华星毛衣店,延庆县安全监管局已暂扣该单位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消除了安全隐患。1月21日15点11分,延庆县安全监管局将该事项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