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时07分,特勤一中队到达现场,发现厂房内的浓烟不断往外冒,整个厂房犹如一片火海,指挥员迅速设立火情侦查小组,对火场进行了全面侦查。经过火场初步侦查确定,起火部位是建筑物的三楼,当时大火已经吞噬了整个楼层,外墙上的玻璃受到高温的炽烤不断的爆裂,肆虐的火苗不断从窗户中冒出,滚滚浓烟遮庇了大半个天空,火势已经蔓延开,并向旁边的楼层烧过去,厂房内部起火物多为易燃材料,若不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话,将造成更大的火灾。情况变得非常严重,火场周围还有很多驻足观看的群众,现场十分混乱。指挥员分析现场情况后,立即下达了作战命令:特勤两车停于四号港路边河流利用手台泵给头车供水,头车停于单位南面杭海路上出两支枪堵截火势,专勤、后援车停于路边负责警戒,同时成立破拆搜救小组强行进入内部进行搜救。随后,九堡、景芳、艮山、三里亭、复兴中队以及支队全勤指挥部相继到场。
在增援中队到场后,现场指挥部马上调整作战力量:特勤一中队内攻至建筑屋内,在二楼出一支水枪,防止火势向二楼蔓延,在三楼出两支水枪负责堵截火势;九堡中队头车停于单位西面在建筑物北面出一支水枪堵截火势,同时两车停于杭海路边架设一把9米拉梯沿梯子在二楼出一把水枪防止火势向下蔓延;艮山中队在西面出一把水枪压制火势。经过各中队一个多小时不懈的努力,大火被成功扑灭,成功保护了二楼的生产车间。减少了经济损失。为了确保不发生复燃,消防官兵又对现场进行了仔细检查,在确认安全之后指挥员才下令撤离现场。
据了解,起火的建筑为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一楼为店面房,二楼为服装生产车间,三楼为员工宿舍以及面料仓库,仓库内存有大量的服装面料。由于仓库内有大量棉花等易燃物,火势蔓延迅速,并一度危急到二楼的生产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