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 及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师生的紧急疏散,稳定师生及学生家长情绪,保持学校正 常教学秩序。
(5)向当地政府、卫生、食药监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 处置工作情况。
(一)及时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 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 在知悉事故并经初步核实后 1 小时内, 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 卫生、 食药监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 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附近卫生院、120 急救中心) 。积极做 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 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 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 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配合卫生疾控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 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 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信息通报 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 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 与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