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二)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四)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五)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六)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七)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八)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九)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一)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二)安全管理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四)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五)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