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修订发放不规范:整个企业的生产管理制度,有的企业在制定、修订、登记、发放、废止等环节上缺乏统一管理。整个企业现有哪些规章制度没有清单,班组中保存的规章制度,有的已作废,但仍与有效的混在一起。而有些有效的规章制度,有些班组又没有配备。
(3) 贯彻力度不够:有多个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几十种,但没有以企业名义行文发布,没有批准人及批准日期,在执行中严肃性不够,缺乏约束力。有的企业对生产管理制度,缺乏监督检查,贯彻力度不够,存在形式主义。
(1) 现场规章制度是企业用来管理和规范生产活动的法规性文件,它是企业有效地组织生产、有序从事各种工作必不可少的依据,也是企业职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为此,在编订时应遵守以下几个原则。即:
1) 规程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法令、标准、条例、规程和方针政策。
2) 对在设备规程中需要规定的一些技术数据、限额等,都应正确,要符合制造厂的要求及客观规律,并不得遗漏。
3) 规程的结构都应遵照法规性文件的模式编写,层次要分明,条理要清晰,用词要严谨,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2) 对现场运行规程,应根据制造厂商提供的说明书,对照部颁专业典型规程和有关反事故措施的要求来编订。一般都要按照设备的类别,分别编写专用的现场规程。如汽轮机、锅炉运行规程;对发电厂的电气专业,有许多不同类别的电气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蓄电池、互感器、电容器、避雷器、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以及补偿设备等,这些设备在生产中起的作用不同,构造原理也不同,都应分别制订各自的专用运行规程,最后进行汇总,如定名为某发电厂的电气运行规程等。在纳入反事故措施的要求方面,如汽机部分,就要把有关防止超速、大轴弯曲、进水、烧轴瓦、掉叶片、防止油系统着火等方面的要求修订纳入。其他专业也是如此,以防止国内多次发生的事故在本企业发生。
另外,目前大型机组的运行,无论起停还是负荷调节,汽机与锅炉也难以分开,这个观点,国内早有共识。因此,合并机炉运行规程,培养全能值班员,使机炉在投运必要的自动装置的基础上由一人控制,对调整操作有利,也有利于减人增效。故有条件的电厂,建议按此考虑规程修改事宜。
(3) 对检修规程,各发电企业要按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颁发的检修规程、典型的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必要的收集资料,有系统地编制完整的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使各种专业设备都要齐全,不能缺少。有些外文资料,要译成中文,便于查阅,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 现场规章制度要及时修订补充,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防范措施改变等,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每年对现场规程制度要进行一次复查,并出书面文件。对现场规程,应按规定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要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的动态检查,防止形式主义。
以上是在安全性评价中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建议。经了解,很多单位通过一年的努力,均做了大量的整改工作。如有个厂,在一年中,抽调较大人力,把全部运行和检修规程,全面作了修编和制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