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测Detection 感知显性和隐性风险事件的发生并发出报警
反应Response 组织力量制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所采取的快速行动。
在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手段中,要实现防范的最终目的,都要Χ绕探测、延迟、反应这三个基本防范要素开展工作、采取措施,以预防和阻止风险事件的发生。当然三种防范手段在实施防范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有所不同的。
基础的人力防范手段,是利用人们自身的传感器(眼,耳等感官)进行探测,发现防害或破坏安全的目标,做出反应:用声音警告、恐吓、设障、武器还击等手段来延迟或阻止Σ险的发生,在自身力量不足时还要发出救援信号,以期做出进一步的反应,制止Σ险的发生或处理已发生的Σ险。
实体防范的主要作用在于推迟Σ险的发生,为“反应”提供足够的时间。现代的实体防范,已不是单纯物质屏障的被动防范,而是越来越多地采用高科技的手段,一方面使实体屏障被破坏的可能性变小,增大延迟时间;另一方面也使实体屏障本身增加探测和反应的功能。
技术防范手段可以说是人力防范手段和实体防范手段的功能延伸和加强,是对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技术手段上的补充和强化。它要融入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之中,使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能力在探测、延迟、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中不断地增加高科技的含量,不断提高探测能力、延迟能力和反应能力,使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比如各种高科技的技术防范产品、系统的应用,都离不开实体防护设施,都要靠高素质的操作人员和高水平的组织管理才能充分发挥高科技的威力。
探测、延迟和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关系。一方面,探测要准确无误、延迟时间长短要合适,反应要迅速;另一方面,反应的总时间,应小于(至多等于)探测加延迟的总时间,即:T反应≤T探测+T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