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合一”建筑设计不规范,经营、储存与住宿场所无防火分隔,建筑及装修材料耐火等级低。
“三合一”建筑很多设计都不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来建造的,大多数都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其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职工宿舍的布置都由企业经营者自行安排,随意性极大,消防安全管理十分混乱。多为住宅、出租屋改变用途,有的还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其疏散逃生条件差,多数只有一部楼梯,安全出口被封闭、疏散通道被占用,窗户上还安装防盗铁窗铁栅栏。消防设施也配置缺乏,大多没有防火防烟分区、火灾自动报警和固定灭火设施,没有基本的灭火逃生工具。防火间距也不够,尤其是区域性”三合一”场所,建筑密集,间距狭小,给后期火灾扑救带来困难。
2、“三合一”场所管理混乱,居住人员复杂,弱势群体居多。
各场所、各经营者都是只顾门前雪,对其它经营者或邻近场所不闻不问,导致有火灾情况发生时也不能够及时发现。大多数商品房都是建好后再以买断房产权的形式卖给私人的,这导致经营者们有充分自由使用权,在使用性质、布局、经营产品种类、装潢装修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这就造成物业管理混乱,当发现问题时没有有力措施制约经营者,结果生产、加工、储存、住宿等都混为一起,其中主要以家庭作坊为主的家庭住宿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员工住宿,这些场所普遍集经营、储存、食宿一体,造成人员密集、拥挤混乱、电线乱拉乱扯、大功率耗电设备超负荷使用、仓库堆放货物杂乱不堪。
3、经营者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设施、器材缺乏。
由于经营者为了经济利益不顾员工生命安全,舍不得消防设施投入,对发生火灾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门面房面积小,建筑物情况都在视野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有能力及时发现并控制。加之员工文化素质低,对消防安全没有任何概念,只要能挣钱就足够,对老板是否保证消防安全认为与他无关。这些导致许多建筑场所没有应急照明灯、没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没有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如果发生火灾将难以扑救,易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恶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