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1日,广州一名喝了多瓶啤酒的李姓男子坐上从化区的一辆公交车。上车时,李某没有按照规定戴好口罩。为了乘客和司机的健康,公交司机王某劝告李某戴好口罩。期间李某嫌口罩太闷,又扯掉了口罩,司机见状再次劝李某戴好口罩。之后李某突然离开座位,走到驾驶员位置旁边,指着司机王某大骂,并朝王某脸上打了两拳。王某见状,赶紧刹车并拿起手机报警。在打电话过程中,李某持续捶打王某头部,并破口大骂要求下车。公交车监控显示,李某对司机王某头部共捶打了16拳,经鉴定,王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近日,广州从化法院对男子李某殴打公交车司机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网友:活该!
这是一条"蹭热度"的新闻,本身没有什么时效性。但在当前的社会大背景下,却很有价值。
重庆大巴坠江事故发生以后,乘客无理殴打公交司机的事件频频见诸媒体,舆论反响强烈,呼吁依法严惩。但大多数新闻报道都止于当事人被刑拘,而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如何,则语焉不详。海南这条新闻显然弥补了此类报道的不足,更有头有尾。
从各地的报道看,殴打公交司机的现象在社会上还是比较普遍的,有的没有造成后果,有的出现了车辆刮蹭,个别人受伤,像重庆大巴这样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的情况实属罕见。
关于殴打公交司机导致的犯罪,很多人都不承认是故意犯罪。但是,法律的规定是以正常成年人的智力水平为标准的,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不是智障,都明白殴打公交司机会是什么后果,明知后果严重还要去做,就是间接故意犯罪。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干这种智商欠费的事呢?无他,就是情绪让人变傻。
一个儿童会用哭闹这种情绪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一个成年人则是应该用理性的方式来解决。当一个成年人退化到只会用情绪来表达自己时,他的智力水平应该是低于成年人等同于儿童。
事实上,这种儿童式的情绪表达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非常多,只要不满足自己的愿望就撒泼打滚地胡闹,思维简单化、行为简单化,在心理学上被称为"巨婴"。这种简单化的行为方式正在像流行病一样传染着整个社会肌体。很多人都认为只有简单粗暴的方式才是高效的,但简单粗暴却无益于构建理性社会。
所谓理性,就是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而这种理性需要法院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来进行生动的普法。就像三亚这个案子,法院通过司法判决,警示那些头脑不清楚的人,一时痛快的结果是无穷的牢狱之灾。
当前,殴打公交司机,置全车人生命于不顾的行为,已受到社会的强烈谴责。严惩此类犯罪,保障人们的出行安全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法院的判决就是对群众呼声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