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孙先生独自回家了,吴先生到朋友的鞋店聊天,两人先后出现中毒症状,后分别被送到医院抢救,孙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吴先生则幸运地脱离了危险。经检验,两人都是亚硝酸盐中毒。
案发后,加工和销售熟食的被告人高某、王某、杨某和毕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吴先生购买猪小肠的摊位,是高某与夫王某一同经营的。从2005年起,两人就在位于锦州市古塔区的家中,加工生猪小肠等猪下货。
为了使所加工的熟食颜色好看、便于销售,他们多次在加工过程中加入非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然后利用流动摊床,每天早晨在锦州市古塔区西安街批发市场大棚外进行销售。
高某和王某加工所用的亚硝酸盐是从被告人杨某和妻子毕某处购得,而且还经常从杨某那里购进熟食后再零售。
被告人杨某和妻子毕某也用加亚硝酸盐的方法与手段,在家中对生猪下货进行加工,在距离被告人高某、王某的摊位不远处批发、零售相同的熟食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