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近日完成了对各地的检查,日在北京举行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梳理、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据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我国目前2200食品添加剂中,有检验标准的只占总的近四成,六成无法检测。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处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依照以上规定,食品添加剂六成无法检测,问题的严重性不止端。卫生部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检测任何成分都要有依据,使用任何检测方法都需要通过次实验论证,最后把检测方法列入国家标准。生产者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添加中出现违法行,使用范围大了小了,用量多了少了,都根本不可能被发现,那么不论轻重,所谓处罚规定就都是一纸空文。换句话说,有六成添加剂的使用,处于完全的监管空白!无法监管的食品添加剂,竟然允许使用,就等于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视同儿戏。样看来,目前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模式本身,就不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而且导致《食品安全法》涉及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规定事实上无法实施。
我们目前面对的食品安全问题,最严重的是很多不能入口的有害物质被添加在食品之中。记得当年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的问题曝光之后,有关部门辩解说,三聚氰胺不属于食品添加剂,所以不在食品检测范围之内。——天下之大,万事万物如恒河沙数,如果任何不能加入食品的物质都纳入食品检测范围,那检测任何一种食品,一辈子都检测不完。所以对于此类性质的食品安全问题,人民群众虽然付出了惨痛的生命健康代价,但相关部门的托词犹可说也,但是对于合法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和检测竟然也不负责任到如此地步,则不可说也!现在看来,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比食品安全问题本身,让人担忧。说得更明白一些,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就是最大的食品安全问题!
形格势禁,人命关天,优柔寡断,就是犯罪。卫生部相关人员说,判定检测方法的研究过程比较复杂——你判定、研究耗得起,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耗不起。必须狠下心来,大幅度消减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不能有效检测的食品添加剂,在检测方法判定、研究出来之前,应该一律禁止在食品中使用——这是保障最起码的食品安全的最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