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小票真的不能成为消费者购物的凭证吗?随后,重庆晚报记者拨通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购物小票是消费者购物的唯一凭证,虽然商品货 号有可能一样,但是小票上面购物的时间、收银员的号码等信息都是每个超市独有的,只要相关信息查询一致,超市是没有办法否认的。”该工作人员还说,消费者 在离开柜台,一定要细心检查自己的小票,核对相关信息,必要的时候可以拍照取证,以便维权。
“我们没有购进过3月16日那个批次的美好牌麻辣牛肉。”罗樱菂说,并向重庆晚报记者出示了人人乐超市今年上半年进货清单,上面显示该产品是1月份和3月22日的批次,没有3月16日的批次。
“目前还处在调查阶段,如果确实超市销售了过期产品,而又无法调解的话,可以走司法程序。”张德发表示。
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宇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能够提供购物凭证,且能提供损害事实的证据,就能够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该事件中,张晓利有在该超市购物的凭证,还有在该超市购买的实物,超市应该承担责任,如果超市否认,应该出具有力的证明。
钱宇强调,根据《食品安全法》第85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 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 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其中,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可以要求10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