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秋季开学季。统筹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确保安全开学、正常开学、全面开学"工作要求,确保《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有效施行,维护好师生正当权益、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从不同维度凸显了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省各地教育主管单位、学校和相关部门务必提高站位、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力做好校园安全保障。
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因其牵涉面广、敏感性强,须臾不可放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多次对教育系统安全稳定、防范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提出明确要求。针对近年来广受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教育、公安、综治等部门密切合作,不断健全学校安全制度规范,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推进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当前,国内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巩固,校园安全工作经历了春季开学后的演练、经受住了考验。但鉴于校园安全工作本身的长期性和新学期的新要求,各级、各学校、各部门务必一如既往,将其作为重大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全力做好校园安全保障,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科学精准防控,织牢织密校园疫情防控网络。围绕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教育部、省教育厅日前先后下发通知,作出周密部署,提出细致要求,必须严格对照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积极稳妥制定开学工作方案,落实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要求,全面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压实学校防控主体责任,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扎实做好开学前、开学后的联防联控和安全管理,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重点节点、重点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坚持底线思维,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
全力做好校园安全保障,要结合《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施行,强化校园安全风险的日常防范,依法依规解决好困扰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条例》着眼于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面向涉及校园安全的不同场景,突出不同主体责任,作出了一系列创新制度机制安排。比如,为了强化对幼儿园和小学一、二年级等低龄学生的安全保护,《条例》明确建立学生接送交接制度;为了加强校园周边安全防范,要求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对校园门口和校园周边安全区域进行治安巡逻;为减少学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的家校纠纷,明确提出建立学生保险机制;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明确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等。各学校和相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好困扰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为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全力做好校园安全保障,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形成各方齐抓共建、协同治理的工作局面。校园安全关乎师生身心健康,关乎每一个学生家庭的幸福,既是安全责任、教育责任,更是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要不断强化做好校园安全保障的主动性,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将安全理念融入到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苗头之时。要不断强化制度机制的落实,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常态化。无论是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还是《条例》明确的各项制度机制,必须不折不扣、扎扎实实落实到位,杜绝制度机制空转、走过场。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营造良好安全的校园环境,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家庭责无旁贷。新学期马上开始了,各方要立足本职、全力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以更安全放心的校园环境迎接每一位学生的到来、呵护他们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