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减负不仅是教育部门的事,而是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这一方面需要的是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快基层社会治理的进程,纠正基层走偏的督察检查思维和工作"政绩观"。在整个减负体系中,政府是教师减负的首要责任主体,并起着源头控制的作用,这就需要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明确一个具体的主抓主管机构,并辅以第三方评估、群众测评、绩效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机制,通过外部强有力的监督,方能避免"九龙治水"所造成的责任虚置,让主体责任不旁落。
教师减负不仅涉及权利与权力的边界,更关乎作风的优化与净化,应在思想认识上有更高的站位,在行动上有更坚决的措施。一方面,应当在全社会树立"教师减负就是教育减负"的理念,将其纳入教育减负一盘棋来实施;另一方面,教师减负也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整治"四风"的题中之义,应当引入和运用现有的整治机制与体系,形成更强大的监督与促进机制。
与此同时,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的"管评办"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尽快到位,教育行政部门在工作中克服"唯我任务独尊"的思想,淡化管理色彩,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为学校专业办学提供良好环境,为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优质课程、良好平台,才能切实减轻基层学校负担、教师负担。
只有给教师清净,还校园宁静,方能让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担负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