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人登录网上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印制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审批情况,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