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件内容看,12号文件作出的部署,都是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食品安全领域突出的问题而亟需加强的工作,主要包括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强化食品重点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等。这些工作的安排和部署,针对性强、任务具体、目标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好文件精神,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现象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督促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加落实,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技术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确保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从工作措施看,12号文件更加强调加强集中整治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集中整治,就是要针对食品生产经营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和消费群体较的重点品种,通过集中力量、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整治反复出现、易发发、容易反弹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毫不松懈地抓好日常监管,重点加强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执法抽检、法规标准建设等工作,目的就是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设立防火墙,防范系统性风险。
近年来,我们在不断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一直将开展集中整治作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这是针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符合实际、非常必要的做法。由于我国从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到追求食品质量安全,食品产业从起步到发展规范,市场经济从搞活繁荣市场到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经历的时间还不长,食品安全领域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当前一段时期内比较集中、突出地暴露出来,再加上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在体制机制、法规制度、技术能力等方面也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在这种情况下,仅靠常规监管难以保障食品安全。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促进食品产业素质、企业管理能力、行业自律水平、社会诚信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目的出发,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不懈地开展集中整治,努力解决食品安全中的突出问题。1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2011年集中整治的重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排查隐患,严打非法违法,规范企业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开展集中整治是各级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体现,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只有多方面共同努力,这项工作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文件还详细列明了在各环节要重点打击的对象,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的危害性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以坚决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贯彻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执法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整治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消费安全感。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严惩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内容。这为我们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我们要学习好、贯彻好、运用好这部法律,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惩处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害群之马,用法制的威严加大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