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副市长为组长,畜牧局局长为副组长,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商务局、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市集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畜牧部门也由主要领导挂帅,成立了相应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下发了《大安市关于集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把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成员部门的责任落实到位。
宣传发动到位。针对集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大安市政府专门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全市共印发《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的通告》和《全省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小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告知书》16000份,印发《养殖业中禁止使用“瘦肉精”》宣传资料8000份,张贴到乡镇、村屯、屠宰场、集贸市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对存栏生猪50头以上、肉牛10头以上、肉羊2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小区、户)进行覆盖式宣传。
物资准备到位。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拨付资金10万元,畜牧部门自筹5万元,投入专项整治行动。配置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车台,购买盐酸克伦特罗快速诊断试纸5500张。印发《通告》、《告知书》和宣传资料24000份。
整治行动到位。先后对全市的规模养殖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直接入户发放《畜禽养殖业禁止使用“瘦肉精”》宣传单,当面向养殖户宣传了非法使用“瘦肉精”的危害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养殖场的饲料、兽药采购、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